金和让律师亲办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我还能取保吗?
来源:金和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9
浏览量:511

一、案情概述

      李某是某投资公司的业务员,因理财产品每月利息可观,李某就把理财产品推荐给自己身边的朋友购买,其业绩共900余万元,李某自己也购买了约200万的理财产品,2021年6月李某就职的投资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立案侦查。

      李某在2021年7月初曾因超市漏刷行为被警方以盗窃罪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羁押37天,于2021年8月刚被取保候审,之后就被警方传唤要求说明涉案投资公司的详细情况。李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宜又要被重新羁押且取保可能性极低,故心情极度焦虑。又在线上及线下咨询约三十位律师,在简单沟通后多位律师均表示李某涉案金额过大且存在盗窃的劣迹,取保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让其早做准备的传唤,因此都未与这些律师签订委托协议。

       其在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前一日上午,李某找到我所寻求帮助,在三个小时的咨询过程中,李某对我所金主任毫无保留的讲述了整个事件的全部细节,包括自己是如何入职涉案公司的,如何获利的,自己作为受害者是如何投资等,律师重点询问了案件关键问题后,将本案所有事实进行详细梳理,形成一套完整的辩护方案,在沟通的过程中我所律师专业的刑辩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亦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李某立刻与我所签订了委托辩护合同。

       在余下的半天内,双方就本案的辩护方案进行了详细推敲和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完整方案。在律师的陪同下,李某于次日到公安朝阳分局自首,说明情况。

       2021年10月15日李某被拘留,2021年10月29日华让律师到朝阳经侦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一直与经侦的警官沟通退赔事项。2021年11月9日我所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以及退赔事项。2021年11月11日检察官联系家属告知退赔事项,家属当日退赔,于次日向朝阳区检察官提交退赔凭证,2021年11月15日在本所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的努力下,最终检察官决定对李某不予批捕,李某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被取保候审。

二、律师工作

       李某在自首前委托了本所律师团队,双方确认了完善的辩护方案。我所律师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经侦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之后我所律师会见了嫌疑人李某,在会见的过程中,我所律师根据了解的案件事实辩护又给李某提出了多项专业建议,并解答程序性问题的疑问。

       会见结束后,本所律师四次与经侦办案民警进行沟通案件情况和退赔金额问题,对案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综合全案情况,律师向检察官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官确定退赔金额,李某家属当天进行退赔并提交退赔证明,最终检察官结合全案情况以及我所律师提交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给与李某不予批捕决定。

       在本案中,本所律师团队在拘留前介入,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办案中及时跟进案件进度,多次与公安经侦、检察官沟通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及退赔意愿,最终检察官决定不予批捕。

三、律师提示

      本次案件的圆满成功有三点原因:首先,李某在自首之前就委托了我所律师团队,使辩护团队在李某被拘留的第一时间就及时介入案件并与经侦、检察官进行案件沟通,没有浪费一天的宝贵时间;

       其次,辩护人通过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黄金37天,帮助李某获得了自由和家人团聚的结果,说明黄金37天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稍不留神将错失良机,一定要尽快委托律师才能把握机会;

       最后,专业与负责是委托律师的第一要素,请大家遇事勿慌,不要贪图便宜,寻找到自己认可、专业的律师就相互信任,互相配合,这样才能达到辩护的最佳效果,取得案件最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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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金和让
  • 执业律所: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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